2005-11-24
房地产行业未来竞争格局将发生深刻变化,资金取代土地成为房地产企业发展第一要素,从而促进房地产金融的迅猛发展。房地产信托的繁荣,可以说也是房地产金融大发展的前奏。
121号文件催生房地产信托的繁荣
2003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即著名的121号文件,对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流动资金贷款、房地产企业自有资金比例、土地储备贷款,建筑施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个人住房信贷发放标准等七个方面的内容作了严格规定。
121号文件出台之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大致来源于自有资金、贷款、销售款。其中,自有资金中有30%--40%又来自银行的流动贷款,而且房屋销售款中大部分是购房者的消费信贷。由于银行贷款占开发资金来源的绝大部分,121号文件导致房地产企业在资金上捉襟见肘,银行资金的截流直接催生了房地产信托的繁荣。
从121文件之后的情况看,房地产信托的投资方向与121号文件限制的投资方向存在高度吻合。譬如,121号文件规定:房地产企业自有资金不能低于开发项目总金额的30%,由于开发商一般都连续开发项目,全部资金不可能只投入在一个在建项目上,资金链条必然紧张,股权信托恰恰可以弥补自有资金不足。例如,某北京开发商注册资本等自有资金为1.5亿元,其开发的项目共需要资金8.9亿元,1.5 / 8.99<30%,因此某西南著名信托投资公司推出信托计划募集2亿元对其增资,使其注册资本达3.5亿元,这样便可顺利申请银行贷款。再例如,为规避121号文件中“只能对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的规定,消费按揭信托可以弥补银行按揭,诸如此类,不一而足。
据不完全统计,从2003年到2004年全国共发行房地产信托163只,融资额175.8亿元,由于银监会的调控,今年第一季度热度有所降低,但仍然发行13支左右。事实上,房地产信托的繁荣决非偶然,121号文件的出台,一方面是宏观调控的要求,另一方面,也体现了监管层拓宽房地产融资渠道,分散风险,扶植房地产信托等其他房地产金融工具的长远目标和规划。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宏观调控的深入,房地产行业未来竞争格局将发生深刻变化,资金取代土地成为房地产企业发展第一要素,从而促进房地产金融的迅猛发展,房地产信托的繁荣,可以说也是房地产金融大发展的前奏。
房地产行业各种融资渠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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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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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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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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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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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渠道,成本低,运作规范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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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要求高,宏观政策影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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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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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日渐成为主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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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发展有一定的不确定,成本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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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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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主流,潜力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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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少法规政策支持,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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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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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国家政策影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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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成熟,不规范,缺乏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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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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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规范,流动性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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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控制严格,发行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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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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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融资,提升品牌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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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长,成本高,要求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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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房地产信托的发展战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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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目前现状探索房地产信托发展路径 我国目前的市场经济结构,房地产行业专业化程度、城市化进程、乃至监管方式和投资者构成都与美国存在很大差异,因此我们可以学习,但是不能完全照搬现在美国市场中REITS的模式,这一点在我国资本市场上表现尤为明显。事实上我国房地产市场目前处于迅猛发展阶段,颇为类似美国50年代至80年代房地产市场,有诸多方面可以借鉴美国房地产行业过去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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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监管机构,完善相关法规,实行税收优惠 协调监管机构是当务之急,此外目前信托业的法规非常单薄,仅仅一法两规让信托公司无所适从,也给许多违规行为造成可乘之机,在信托登记制度,税收制度,流动性设计方面都需要明确说法。尤其是税收优惠,根据国外市场和我国香港,台湾的实践经验,是房地产信托生存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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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包括流通市场、柜台市场、不良资产处理市场的统一平台 目前国内只有59家信托公司,相互联系也比较少,市场比较狭窄,因此需要与其他金融体系对接,与其他市场共融相通,组建大市场、大平台,提高流动性。 可以设想将来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为流动性好、数量大的房地产信托提供流通平台;产权交易所等机构可以作为柜台市场;香港,新加坡等海外金融市场也都是试行流通的合适地点。 尤其重要的是建立不良资产处理渠道,例如伟业顾问处理债权房、存量房的房地产金融业务部,发挥伟业顾问具有的规模优势与信息集中优势,可以大批量集中交易处理债权房、尾房、二手房。 这样各个流通市场和机构可以共同构成体系完整,有不同功能,相互支撑互补,并且相互之间互动的房地产信托流通运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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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投资组合至关重要 当前的房地产信托多数是单一投资方向的信托产品,无法发挥投资组合分散风险的功能,因此应逐步向投资基金方向发展,逐渐在更大的范围内分散风险。国内福建联华信托推出的“联信-宝利”中国优质房地产投资信托计划,被称为向国际地产基金模式靠拢的“准地产基金”。最大特点就在于与以往先有项目后筹资不同,采用“先筹资,后选投资项目”的信托方式,这基本上已经开组合投资的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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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投资公司的发展战略 针对目前房地产企业日益专业化、规模化的发展趋势,信托公司应该结合房地产业务操作流程,有针对性的提供服务,嵌入房地产开发环节,建立同盟。
目前,有一种思路是信托+银行,因为银行资金在房地产业占有绝大部分,而且在市场分析与调查、数据完备、财务分析、风险控制、不良资产处置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信托与其结盟,可以发挥集团效应,又避免正面竞争。此外,二者还应该与房地产业内的大型企业建立联系,尤其是策划与销售并重,能够比较全面透彻地了解市场,拥有信息和客户资源的顾问公司,这样银行、企业,信托三者建立战略伙伴关系,建立有效的合作与沟通渠道,共同开展业务,相互之间互补,并形成长期信任关系,有助于信托认识市场,开发产品和控制风险。
文/伟业投资顾问公司 总经理 杨泓 伟业投资顾问公司 管锡诚
( 选自:北京伟业策略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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