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管理办法》和首批试点企业名单正式公布
我国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业开始提速
此前,国家发改委正式发布了《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和首批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企业名单,这标志着我国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业开始提速,正式步入规范化发展道路。
14家企业进入试点名单
根据办法相关规定,目前我国开展再制造试点的汽车零部件产品范围暂定为发动机、变速箱、发电机、起动机、转向器五类产品,而且再制造产品只进入汽车生产企业售后服务系统流通。
根据发改委公布的名单,今后可从事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的整车厂家包括一汽集团、江淮汽车和奇瑞汽车3家。零部件厂家则包括上海大众联合发展有限公司、潍柴动力(潍坊)再制造有限公司和广州市花都全球自动变速箱有限公司等11家。
再制造产品不得用于新车
关于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的流通,办法明确规定,再制造产品只进入汽车生产企业的售后服务系统流通,不得用于新车生产,也不得直接向社会零售市场销售。而且再制造产品的技术性能和安全质量必须符合原产品相关标准的要求,再制造产品的保修标准和责任也应当达到原产品同样的要求,而且再制造企业和授权企业要对再制造产品的质量共同负责,承担相应保修责任和售后服务。此外,汽车再制造产品除保留授权企业商标外,还应加注再制造企业商标,产品包装上应有明确的“再制造产品”说明。
国家发改委有关人士上周透露,今后我国将鼓励消费者和公共机构优先使用汽车再制造产品,逐步提高消费者对再制造产品的认识,扩大汽车再制造产品的市场规模并积极推动再制造汽车零部件产品国际贸易。
此外,国家和地方还要支持汽车整车生产企业通过售后服务体系回收旧汽车零部件用于再制造,加快制定鼓励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支持和引导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业良性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