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ooboo网
【浏览字体】 智库在线 » 资讯库 » 综合

移动娱乐信息内容丰富 吸引消费者目光

2008年09月09日 09:09  来源:国际电子商情

  资策会MIC调查消费者使用移动电话取得流行及娱乐信息时的考虑因素发现,最重要的考虑因素为“信息内容丰富”,占38%的比例;而有56%的消费者认为“屏幕够大便于阅览”的考虑因素是最不重要的。在性别的信息内容偏好方面,男性较偏好电视电影播映情况(66%);女性则较偏好美容保养信息(64%)及时尚穿搭建议(63%)。
  
  消费者整体对于流行及娱乐移动信息内容较偏好流行精品推荐(55%),其次为时尚穿搭建议(52%)与电视电影播映情报(50%);对于流行及娱乐移动信息的呈现方式,57%的消费者偏好直接连上网络任意查询想要的信息,其次为详细的文字说明辅以图片或照片(46%)及简单的文字说明辅以图片或照片(44%);对于使用移动电话取得流行及娱乐信息的考虑因素,38%的受访者认为信息内容丰富是最重要的因素,其次为可快速查询到想要的信息(31%)。
  
  资策会调查发现,高消费族群对于流行、娱乐信息移动服务内容较偏好“可快速查询到想要的信息”的内容,而中、低消费族群则偏好“信息内容丰富”。资策会MIC产业分析师刘蕴仪表示,高消费族群的购买行为具有目标方向性,对于信息内容的深度要求较高,而中、低消费族群的购买行为具有实时扩散特性,无特定的购买标的物,易在浏览信息过程中产生购买动机,对于信息内容的丰富性较为重视。
  
  在调查研究中,将消费者每月可支配金额区分为高、中、低三个消费族群,高消费族群为新台币10,000以上,中消费族群为新台币5,000元至10,000元,新台币5,000元以下为低消费族群。